泰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發(fā)文時間:2025-01-03 撰稿人:admin
根據泰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各招聘崗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已確定?,F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工作主體
資格復審工作由泰州技師學院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二、資格復審人員及時間、地點
(一)資格復審人員
1.01-04(藥物制劑、歷史、思想政治和烹飪實訓)教師崗位。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5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試講(技能操作)人選(同分跟進),不足5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
2.05綜合管理崗位。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5年1月8日(周三)上午8:00—下午16:30,中午不休息。
地點:泰州技師學院(泰州市九龍鎮(zhèn)龍軒路9號)一樓會議室
三、資格復審須提交的材料
根據《泰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交審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其中,能夠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能夠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5年12月31日。非2024、2025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2.以第二學位證書專業(yè)報考的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考生,須提供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校驗的第二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和材料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試講(技能操作)、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網上報名填寫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試講(技能操作)、面試資格。
(二)考生須本人在指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如有特殊情況,本人不能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須書面授權委托他人代審,受委托人須同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考生需及時關注泰州技師學院網站發(fā)布的信息,務必保持報名電話的通訊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學院無法及時與之取得聯系的,造成的相關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泰州技師學院
2025年1月3日
附件:泰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